“烟头都扔婴儿身上了,太缺德了!”湖北十堰,汪女士正推着婴儿车带小孙子在小区内散步,可没想到天上竟然掉落一个烟头,正好落在了婴儿车内的小孙子身上。没多久,小孙子的衣服就被烧了一个洞。
汪女士一开始并未注意到有烟头掉落,等她闻到有烟味从婴儿车里飘出来后,便立即将小孙子抱了起来,拍掉了烟头。汪女士是一阵后怕,这万一要是发现不及时,自己的小孙子就被烧伤了。
汪女士越想越气,便对着楼上大喊:“谁丢的烟头,都不熄灭就往下扔,缺不缺德?”但是楼上没有人予以回应。围观群众得知原委后,也纷纷谴责扔烟头的人。由于没人出来承认,汪女士便报了警。
民警赶到后立即与物业取得联系,让他们协助对丢烟头的楼栋住户进行调查,然后取样与烟头上的DNA进行比对。同时,警方让物业通知下去,呼吁丢烟头的人自首,这样才能获得从轻处罚。(来源:环球网)
1、将没掐灭的烟头往楼下扔,此人真是不嫌事大,素质也不是一般的差!万一楼下有人晒被子,引起火灾怎么办?就算没有被子,但砸到了人,也是非常不好的。
本次事件中,如果楼上丢下来的是一个掐灭的烟头,那可能还不会让人如此愤怒,但这个烟头是未灭的,这性质就不一样了。好在汪女士发现的及时,烟头只是将婴儿的衣服烧了一个小洞,未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,否则丢烟头者将被刑事处罚。
自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生效后,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就被列入了《刑法》中,如果高空抛物,情节严重的,将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2、有网友表示,这个高空抛物犯罪的最高刑期就1年,是不是处罚太轻了?
其实不然,高空抛物行为虽然非常恶劣,但一般没给他人造成损害,是不会轻易定罪的。在高空抛物犯罪中,还有一条例外条款,就是在高空抛物犯罪的同时,又构成其他罪名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比如:高空丢下玻璃碎渣,砸伤或砸死了很多人,那丢玻璃碎渣者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。
3、如果警方通过DNA比对,还是没有找到丢烟头者,那汪女士该怎么办?
如果汪女士有实际损失的话,她可以要求楼上有人习惯在窗口抽烟,或者有抽烟习惯的人进行补偿。当然,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丢烟头的,可以不用担责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,有权向侵权人追偿。
上述规定中虽然用了“补偿”一词,但这里并不是公平责任icon,而是推定责任。就是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,推定某些极有可能有高空抛物行为的人,来承担责任。
同时,物业作为建筑物的管理人,他们有责任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禁止提醒、安装摄像头监控。如果他们没有这样做,那就是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,应当与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4、最后,高空抛物牵连的不止是肇事者和被害者,还有可能把整栋楼都给“连坐”,是真正的害人害己。我们希望大家能认清到高空抛物的严重性,然后一起将这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”给连根拔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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